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对南芬区域内部分道路 居民点命名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5 15:00:4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地名公告 2601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灵参沟等1个居民点及大南沟路、双岭路、清沟路、白马寺路、三道洼路、冯家堡路、大坝路、北沟路等8条道路,已经本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现正式公布。

 

附:1.南芬区部分道路命名情况表

    2.南芬区居民点命名情况表

 

本溪市民政局

    2026715

附件1.南芬区部分道路命名情况表.docx

附件2.南芬区居民点命名情况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