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对南芬区域内部分道路 居民点命名的公告
本地名公告 第2601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灵参沟等1个居民点及大南沟路、双岭路、清沟路、白马寺路、三道洼路、冯家堡路、大坝路、北沟路等8条道路,已经本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现正式公布。
附:1.南芬区部分道路命名情况表
2.南芬区居民点命名情况表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5日
本地名公告 第2601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灵参沟等1个居民点及大南沟路、双岭路、清沟路、白马寺路、三道洼路、冯家堡路、大坝路、北沟路等8条道路,已经本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现正式公布。
附:1.南芬区部分道路命名情况表
2.南芬区居民点命名情况表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