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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三批参与服务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6 11: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6〕3号),根据《关于印发〈本溪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民发〔2026〕2号)要求,持续推进我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市民政局公开征集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三批参与服务机构。经机构自愿申报、区县(市)民政局资格审核等程序,拟新增59家机构为第三批参与服务机构,另有2家机构变更服务类型,4家机构增加服务区域,本溪市南芬区夕阳红老年公寓等3家机构退出项目。现将参与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截至2026年7月17日24:00。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促进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促进科,43841721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

 

附件:本溪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三批参与服务机构名单

  本溪市民政局

    2026716

本溪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三批参与服务机构名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