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招募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商业银行的公告
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5〕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再次招募商业银行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第三方存管业务。本次招募面向具备良好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控能力和人力资源等条件的商业银行(不含第一批招募已承接业务的银行),并按规定确定存管银行,明确存管业务的具体要求、办理程序以及养老机构与存管银行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请附件内有意向的商业银行提交合作意向申请书及三方存管协议。第二批招募申请截止日期为7月29日。此后,附件名单内其他有意向的商业银行仍可继续提交申请。
附件:可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
联系人:李天一
联系电话:43841727
邮箱:bxsmzjylcjjgk@163.com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