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老年助餐服务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社会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加强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点管理,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本溪市民政局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4〕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民监函〔2026〕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溪市老年助餐服务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社会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本溪市民政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xsmzjylcjjgk@163.com
2.书面意见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本溪市民政局养老促进监管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43841727
特此公告。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9月9日
政策解读:《本溪市老年助餐服务点服务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社会意见稿)》解读.docx
关于印发《本溪市老年助餐服务点服务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