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丧葬用品清单》项目及收费管理方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机构清单管理,优化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收费标准,本溪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丧葬用品清单》,拟对非基础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丧葬用品明确进销差价率。现就清单项目及收费管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4日,为期30天。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征集期内反馈至本溪市民政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xmzjbzk@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书面意见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本溪市民政局殡葬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43841719。
特此公告。
本溪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6日
附件1-关于制定《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丧葬用品清单》的政策解读.docx
附件2-《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丧葬用品清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