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办事服务>办事指南>社会事务>详细内容

社会事务

涉外、涉港澳台、华侨补领婚姻登记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2 13:40:08 浏览次数: 【字体: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机构办理地点是否收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
涉外、涉港澳台、华侨补领婚姻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4 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当中规定的有效证件   
1 本溪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 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 婚姻登记档案。       
4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4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溪市民政局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99号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024-43841738、44836136受理—审查—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