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
根据《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经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决议,局务会审议及公示,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公告如下:
社会团体
5A
1.本溪市保险行业协会
2.本溪市山东商会
4A
1.本溪市福建商会
2.本溪市浙江(温州)商会
3A
1. 本溪市美容美发协会
1A
1.本溪市矿业商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
5A
1.本溪弘益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本溪市木棉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A
1.本溪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