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制度,本溪市民政局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溪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征求社会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本溪市民政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xsmzjylk@163.com
2.书面意见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本溪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促进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43841702
特此公告。
本溪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