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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本溪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 活动参与企业征集正式启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6 17:00: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动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现公开征集2025年本溪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活动参与企业

申报产品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6类产品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参照《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详见本溪市民政局官网公告)

申报条件

(一)经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取消过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

(二)能够提供配送、安装、调试、保修、收旧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上门回收能力,能够与我省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

(三)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企业内控良好,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备完善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等信息化系统,能够完成补贴商品购买,并完整、准确记录消费者、商品、交易、物流、发票等相关信息。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真实有效的电子台账,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

(五)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商品信息上传、资格核验、权益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线下门店需安排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或领取权益不方便消费者提供现场领取权益服务。

(六)参与主体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参与主体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接受预存和充值,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大量囤货,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购新政策参与资格。

(七)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在卖场、活动现场等规范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

(九)具备开具本溪市发票的资格和能力,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同意与民政商务部门、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资格领用平台、支付收单机构、审计机构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资格核验、商品信息上传、销售订单支付结算、审计资料上传等工作,能够实现消费者购买符合政策补贴范围内的商品时可享支付立减补贴,并在支付结果及交易凭证中显示对应补贴金额。

(十一)鼓励参与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发放消费补贴,对积极交售旧产品消费者给予优惠。

(十二)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时,如发生退货情形,企业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申报方式

详细内容和申报材料可登录本溪市民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阅览下载https://mzj.benxi.gov.cn

各县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本溪县民政局    46853520   

桓仁县民政局    48823668

平山区民政局    42365502

明山区民政局    44849041

溪湖区民政局    45833299

南芬区民政局    4383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