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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投诉举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3 09:25: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举报对象

1.在市、县(区)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养老机构

2.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市场主体的养老机构。

3.在编制部门登记为事业单位的养老机构。

4.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以上包括在同级民政部门备案和尚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老年人餐桌(食堂)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要详细,一般应包括:养老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地点、涉及安全生产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对于养老机构所在地与受理举报部门不一致的,受理举报部门应及时将举报材料移交养老机构登记管理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相关线索,可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市民政部门和各县(区)民政部门受理举报方式:

本溪市民政局:024-43841719

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024-43210020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民政局:024-48824559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民政局:024-46855322

平山区民政局:024-42365502

明山区民政局:024-44849041

溪湖区民政局:024-45833299

南芬区民政局:024-4383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