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建立 行业协会商会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统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到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调研管理机制,提高调研质量,切实为基层减负,畅通监督途径和投诉渠道,特制定本机制。
一、受理范围
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到基层调研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1.投诉举报电话:024-43841730
2.电子邮箱地址:bxsmgj@163.com
3.书面邮件地址及联系部门:辽宁省本溪市新城路18号,本溪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117000。
三、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收到投诉举报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对于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及时进行线索移交,对于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局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对于经由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处理的,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
本溪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