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关于《殡葬管理条例》 相关政策问答
1.问:殡葬减免对象是指?
答:凡具有本溪市户籍,并按照规定火化的下列人员,符合减免条件:(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三)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四)特困人员;(五)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六)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七)人体器官捐献者;(八)查实不了身源的无名(主)遗体。
2.问:殡葬免除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答:对以下七个项目实行全额免除费用:(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车辆遗体接运(两县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二)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三)遗体火化;(四)1个普通卫生纸棺;(五)1个普通骨灰盒;(六)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免除5年骨灰寄存费;(七)骨灰进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的,实行免费安葬。在国办经营性公墓内安葬的,给予购墓款20%的政策减免。
3.问:骨灰海葬补贴项目具体是指?
答:海葬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为本市户籍居民提供以下骨灰海葬免费服务项目:每具海葬骨灰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食宿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作颁发《骨灰海葬证》;提供骨灰可降解容器、骨灰海葬专用绒布袋及手提袋;提供装饰骨灰海葬船只的鲜花和花束,骨灰撒海时使用的花瓣、花篮、毛巾、手套、胶带、工具等;提供集体礼仪服务。
4.问:请问骨灰海葬奖补额度是?
答:对参加骨灰海葬的家属奖励补贴400元/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