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16:24:3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民政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网站平台设置栏目动态更新工作及时签收和回复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回应12345便民投诉举报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搞好5.15政务公开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政务服务宣传活动,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总责,办公室主任具体抓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民政新闻、本部门预决算、本部门各科室电话,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溪市民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与民众互动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23年,本溪市民政局将围绕这些不足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保密性落实专人审查的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高效、有序、安全。

)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结合业务人员及情况,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信息公开业务素养。

(三)继续开展好宣传报道工作。我局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12345”便民平台知识库等传媒作用,加大宣传民生问题力度,对百姓关注热点及时回应增加与民众互动,了解民众需求,严格按照民众需求及上级要求公开发布各类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民政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民政局年报模板2(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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