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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度本溪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来源:本溪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11:15: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3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4.13%。

二、我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要求推动建立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监管等6个方面重点工作出发,研究制定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各县(区)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四部门联合印发《本溪市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民发〔202336号),为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面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2023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5.2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8.32万人,分别减少1.08万人和增加1.18万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5.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万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9.56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3.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57万人。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3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4.42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63.20万人,比上年减少0.33万人,下降0.52%。其中,在职职工27.26万人,比上年减少4.15%;退休人员35.94万人,比上年增长2.42%。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31.81万人,比上年增长86.3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1.22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参保人数15.38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7.78万人,比上年增长88.04%

异地就医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43.66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38.41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5.25万人次。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113484.51万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83352.93万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30131.58万元。严格落实《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版)》(辽医保发〔20235号),不断促成异地就医政策落地。整合异地就医备案为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两大类9种情形,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全面实现长期居住人员按参保地本地待遇标准在参保地和备案就医地双向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截至2023年末,全市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异地住院2.52万人次,新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0.88万人次,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93.95%

3.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末,全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1533户、31063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313户、13088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220户、17975人。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月731元,比上年增长3.1%;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年6636/年,比上年增长7.17%。全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160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56人;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902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051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2023已争取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680万元,支持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失能康养中心项目。我市获批国家2023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获得专项资金1163万元。运营补贴、综合责任保险补贴、水电热气等持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47家、床位10064;城市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9家,覆盖率达到73%;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0家,覆盖率达到43%。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10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1家,覆盖率达到70%     

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截至2023年末,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1401人。印发《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本民发〔202325号)2023年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1258人。市教育局统筹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康复等专业。目前,全市共有1所中职学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1所中职学校开设护理专业。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市民政局印发《本溪市民政局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孤儿等困难群众巡视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本民发〔20232号),强化“五社联动机制”,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向县区下拨专项补助资金,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集中照护服务工作。202312,全市共有7645个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政策。其中,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5627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845人,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1173人。全市共有868960周岁及以上老年残疾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占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39.3%

3.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等活动;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视频培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宣贯培训。开展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市评定五级养老机构1家,共有10家养老机构通过了等级评定。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不断加强。市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获批省级安宁疗护试点2个,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增至30家。加快培养领域人才,先后组织参加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安宁疗护能力提升培训、医养结合培训等项目,共培训老年健康服务专业人员40余人次。

老年健康促进项目稳步实施。市卫健委、市体育局以科学健身助力老年健康”为主题,联合开展2023全市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普及宣传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和科学知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面向老年人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义诊巡诊活动。组织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老年认知障碍防治和老年肠道健康五个老年健康促进项目,提升基层专业人员服务能力,逐步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营造关注老年健康的良好氛围。

2.医养结合

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卫生健康委联合18家部门印发《本溪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本卫发〔202358号),从居家医疗、社区服务、机构服务、服务衔接、支持政策、队伍建设、服务监管等7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高质量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

医养结合扎实推进。组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目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147家,签约率达到100%

)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残联联合印发《本溪市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民发〔202336号),对482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市老龄办、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3年,全市2个社区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和公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市残联组织开展2023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共改造902户。

2.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教育稳步推进。积极落实《新时代辽宁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健全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完善老年教育发展机制、创新老年教育形式、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老年教育开放共享等六项工作任务。建立7家社会教育制度建设研究实验基地、5个社区学习中心、4个数字化示范社区,通过线下数字化学习资源包形式,为全市社区居民免费提供近4000个学习资源。

老年人文体活动加快发展。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在市级以上图书馆设立老年阅读活动专区,设置触屏读报系统、读书墙等特殊人群专用设备。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群众合唱、小品小戏、曲艺、声乐器乐展演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老年人是主要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指导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A级旅游景区,为需提前预约的旅游景区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或购票名额。利用图书馆网站、多媒体阅览设备、公共电子阅览室无障碍浏览、有声读物等,帮助老年人提高阅读和信息搜索能力,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障碍提供便利。

市文旅局深入落实省广电局开展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指导中国广电本溪分公司、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溪湖区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IPTV运营商进行整改,完成电视开机复杂治理工作,实现电视开机进直播,让老年人看电视更便捷。同时,宣传推广电视遥控器和机顶盒遥控器“二合一”宣传,降低遥控器数量,让老年人更加便捷的使用遥控器。

4.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老龄委“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组织2023本溪市“敬老月”活动,在全市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老年人、宣传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涉老法律知识、实施老年健康促进项目、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等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市委宣传部组织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办好相关节目栏目,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老龄工作相关新闻报道。

市卫健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敬老系列活动,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发放慰问金,传递温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开展老年健康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围绕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集中宣传健康老龄化、老年宜居环境等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为老年人提供义诊、健康讲座等服务慰问活动等。

5.老年人权益保障

严厉打击养老领域犯罪行为严惩“投资养老”“注册免费旅游”等老诈骗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实地宣传与网络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渠道,加大防诈反诈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法及时揭露养老诈骗行径,号召全社会形成抵制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

加强老年普法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针对老年人特殊群体,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思路、新做法,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宣讲等形式,向老年群体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解答老年人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公安部门组织社区(驻村)民辅警深入辖区超市、广场及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民警们通过入户走访发放资料等方式,向老年人群体讲解常见的“养老服务”“投资养老”等诈骗手段。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成普法慰问团赴清平社区开展“九九重阳节 关爱老年人普法和慰问”活动,为在社区广场活动的老年人发放《防范电信诈骗》、《法在社区》、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等300余份,发放12348辽宁法网和热线宣传兜100余份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对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推行即时申请、即时受理。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坚持就近就便原则,采取电话受理申请、上门受理服务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

加强老年人用品质量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印发《2023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本溪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将老年人用品列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容,以老视镜、老年人服装鞋帽和护理用品等为重点。

 

注释:

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