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全面安排部署农村留守 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为全面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近日,本溪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区)各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全过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村民委员会和广大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意见》提出了完善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的政策措施,并根据工作实际,对13个涉及部门进行了具体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