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试点工作圆满收官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前期申报,省民政厅、财政厅批准,明山区被确定为2020年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设立确定养老服务中心8个,其中设立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个(卧龙街道),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个(新兴社区、峪北社区、矿院社区、塔西社区、民建社区、奚堡村、明山区区域性养老中心)。本项目2020年10月底完成了运营场地的功能优化升级和服务体系建设,11月开始进入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