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清廉村(居)建设全面铺开
日前,本溪市民政局再次下发通知,在全市各村和社区中普遍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活动。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本溪的实施意见》(本委办发〔2019〕20号),市民政局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建设清廉本溪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创建清廉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室秘发〔2020〕13号)以及《关于印发〈本溪市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本组通字〔2019〕55号)要求,于2020年5月8日印发《本溪市2020年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本民发〔2020〕23号),对全市2020年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对五个方面9项内容进行规范。活动确定6个村和6个社区进行先期创建,经有关部门实地评估验收,确定本溪县小市镇谢家崴子村、青石岭村,桓仁县沙尖子镇北沟村、雅河乡湾湾川村,南芬区思山岭街道解放村,高新区石桥子街道上石村等6个村,平山区崔东街道清荣社区、东明街道东明社区,明山区高峪街道明峪社区,溪湖区彩屯街道华新社区等4个社区为市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
按照通知要求,将从10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市推广示范创建经验,清廉村(居)建设在全市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