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成效
2020年是实现全面脱贫的决胜之年,本溪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为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为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6%以上的要求,市民政局制订了《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方案》,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出台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14号)。其中,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400元/年,提高7.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810元/月,提高7.9%。提标后,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均高于目前本市每年4400元扶贫标准。
二是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降低建档立卡户兜底救助门槛。印发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政策调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子女赡养费收入和灵活务工收入按现行标准的50%计算。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依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赡养、抚(扶)养且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直接纳入农村低保,符合分类救助政策的同时给予分类救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低保标准的100%保障,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低保标准的50%保障。
三是关注重点群体,做好兜底保障应保尽保。从3月份开始,组织各县区对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已脱贫建档立卡677人和脱贫不稳定人口109人两类重点对象进行了排查,为保证排查工作顺利推进,市民政局加大指导力度,多次到相关县、区督导检查工作。各级民政工作人员逐户逐人排查,并建立工作台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兜底保障到位。
四是充分发挥政策效能,加强贫困人口临时救济。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溪市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临时救助标准,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急难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一般按照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档次进行救助。对遭遇特别重大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5000元以上的临时救助。今年1-6月份,全市建档立卡户共救助2256人次、救助资金10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