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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好人· 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7 10:20: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充分展示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辽宁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社区工作者中开展“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全省工作大局,选树和学习宣传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领域取得明显成就,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充分展示城乡社区工作者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动员更多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引导居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为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0年8月至9月。评选对象包括省内各地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 

  “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人选应是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质高尚、工作实绩突出,在城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群众基础深厚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代表。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积极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在社区党建、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协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矛盾预防化解、社区人居环境改善、智慧社区建设等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2.长期扎根基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带动困难群众脱贫致富;3.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发展乡村产业、强化人才支撑、建设美丽乡村、培育文明乡风等方面有突出业绩和重要创新举措;4.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惧风险,坚守岗位,甘于奉献,冲锋在前,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牢牢构筑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做出突出贡献。其中,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或近五年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者优先(已获得“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称号的不重复参与)。 

  本次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把握推选标准,着重推选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确保立得住,叫得响,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 

  本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推选阶段。各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民政局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多样性原则,会同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基层推荐、联合调研、纪检监察机构审核、申报单位公示等工作程序,择优推选城市社区工作者和农村社区工作者,报送省民政厅。省民政厅择优确定“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人选。(二)调研阶段。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组成调研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推荐人选实际情况。(三)评审阶段。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辽宁好人”评审会,对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廉政情况等进行评审。投票产生 “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推荐人选,提请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四)发布阶段。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在辽宁好人发布厅发布“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辽宁日报要闻版、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开设专栏,对“辽宁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