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民法典》讲座 提高社会组织法治意识
为进一步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本溪市社会组织法治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7月10日下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开展《民法典》讲座,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人员、28家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负责人共计46人参加了学习。
此次讲座邀请了辽宁省律师协会未保委副主任、本溪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沈洪丽授课。沈洪丽结合自己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充分利用案例解读的形式,深入浅出的为大家讲解了《民法典》在物权、合同、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领域的新规定、新突破,督促大家提高法律意识,严格守法,学会用好法律武器。参与讲座的同志纷纷表示,此次讲座通俗易懂,是一场“及时雨”,让大家了解和掌握了《民法典》的新要求,对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起到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