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民政新闻>详细内容

民政新闻

千万不要隐瞒病情或者接触史!已经有多人被刑事立案!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0-02-11 12: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750ffbc03f194901a21524342f1890d4.jpg

       近日,一则“确诊老人隐瞒致百余人密切接触,包括30多名医护人员”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名,引发网友愤怒。

       疫情如此严峻,为何还有人选择隐瞒?对于疫情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这些都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后果非常严重。本期对最近全国各地故意隐瞒疫情病情或接触史的事件进行列举,在敲醒警钟的同时,也给坚守在疫情防控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提个醒,防疫无小事,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宁可把风险想得更高一点,也要把防控做得更严一些。

       ● 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64岁女子被深圳警方立案侦查  

       今年1月21日,范某芳(女,64岁,湖北孝感人)与其丈夫邹某陆(男,67岁,湖北孝感人)从湖北武昌乘坐火车到深圳其女儿邹某(女,41岁,深圳人)处探亲。抵达深圳后,范某芳在家人的陪同下于1月22日下午、1月23日下午分别前往明月社康中心、福田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范某芳始终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圳的事实。 

       1月26日,范某芳在福田区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转移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后,范某芳仍继续隐瞒从疫情发生地来深的事实。此外,范某芳来到深圳后,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停留过程中,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深圳警方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范某芳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月4日,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对其亲属帮助其隐瞒相关事实的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 确诊前居家隔离期多次外出,38岁男子被深圳警方立案侦查 

       另一起被深圳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的38岁男子阮某,是湖北潜江市人。 

       据警方介绍,经初步侦查,1月26日晚,阮某与家人从潜江市自驾返回深圳市龙岗区。1月27日上午,阮某在社区工作人员要求下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 

       阮某签订承诺书后,拒不遵守居家隔离和每日测量报告体温等要求,连续多日外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且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 

       2月3日,阮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收治,其家人均已被送至指定隔离场所观察。 

       警方表示,阮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干扰破坏了疫情防控工作。2月4日,公安机关对其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晋江男子频赴宴致4000人隔离 

       2月2日,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通知一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疑似感染多人。期间该男子参加进主宴请(闽南习俗),共计3000余人参加。此外,该男子还参加东石镇婚宴,近千人也被要求居家医学观察。除该男子外,有7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 

       据当地英林镇嘉排村发布的《致嘉排村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中介绍。该村出现家庭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诊病例患者一家人明知自己来自武汉,却对群众谎称来自菲律宾,未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还几次参加宴席,频繁外出活动。 

       确诊病例在发病前曾参加过1月21日民俗游禄活动和22日的民俗宴请活动。 

       在1月22日宴请时密切接触的十桌就餐人员,自1月23日起居家医学观察14天。其他参与活动的一般接触者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随访。 

       1月21日参加民俗游禄活动的,若发现自己与确诊病例距离2米以内的,自觉向村委会报告并自觉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 

       2月5日,福建泉州公安发布消息,称晋江张某某从湖北武汉回晋江后,当地镇政府和卫生院工作人员对其提出居家隔离、不得外出的要求,但张某某多次外出和走亲访友、参与聚餐,造成不良后果。晋江市公安机关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张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长春一确诊病例瞒报疫区经历致多人感染 警方立案侦查 

       长春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因故意瞒报病情致多人感染,造成严重后果,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2月2日对王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通报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2月2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对王某某(男,50岁,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送至指定医院医治)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王某某系武汉某医药公司职工,1月19日回长探亲后,未向社区报备,不主动居家隔离,在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3次就医时,故意隐瞒在重点疫区工作生活经历和返长行程事实,欺骗就诊医生,且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就餐,现已导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正告,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 河北女子故意隐瞒病情致77人密切接触 警方立案

       河北省邢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7日透露,邢台市确诊一例故意隐瞒事实病例,目前已排查出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密切接触人员77人,警方已立案侦查。

       患者刘某某,女,64岁,邢台市内丘县人。1月17日与丈夫、女儿、女婿、外孙一行5人驾驶私家车从武汉市洪山区返回内丘县家中。1月18日,到桥东区天一城魏少东牙科诊所看牙。1月31日,因出现气喘到内丘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月4日,因病情加重由邢台市120接到邢台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在邢台市、内丘县医院就诊期间,刘某某及其家人一直坚持否认其武汉市居住史,直到2月6日10时左右,经医护人员反复追问方才承认。经按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2月7日,刘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截至目前,邢台市及内丘县已排查出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密切接触人员77人,并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措施,核酸检测均呈阴性,进一步排查仍在紧张进行中。邢台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内丘县中医院、桥东区魏少东牙科诊所,以及该患者所居住和到过的村居已全部封闭隔离并采取了消杀等措施。同时,内丘县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患者立案侦查,患者正在隔离治疗。

       ● 张家口一医生故意隐瞒病情与100多人密切接触被警方立案侦查

       据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消息,张家口市公安局已经于2020年2月5日对医生贾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据了解,贾某某系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生,在被海南省三亚市疾控中心明确告知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需隔离观察的情况下,返回张家口后故意隐瞒,既未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也未严格采取隔离观察要求,反而先后3次自行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并到所在工作单位接诊患者,导致家人、邻居、同事等100多人密切接触。贾某某确诊后,2月5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暂停开放,仅保留发热门诊、急诊运行。

       警方表示,公布对贾某某立案决定,就是要通过这些案例让公众了解,拒绝配合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而造成了严重危害是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有责任依法对那些隐瞒旅行和接触史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人进行调查,依法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