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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6 12:09:4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基层治理及社会事业局,市直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前期市局督导组明察暗访情况以及我市疫情稳控形势,再做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养老和儿童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体弱多病的老年人是此次疫情的高危易感染群体,因此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防范,确保老年人、儿童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机制。必须强化属地安全责任意识。各级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要切实建立并落实防控工作小组责任,完善和落实机构内部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根据各级要求,各县、区(含开发区、下同)民政部门每天在向市民政局办公室、市直属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每天向民政服务中心报送相关养老机构排查情况的同时,同时报市局养老慈福科(报送地址:“本溪民政福利”微信群),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排查人员、排查机构、发现问题及采取措施等,如无也需“零”报送,市局督导组将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三、必须加强出人员管理一是禁止包括养员亲属在内的一切外来人员探访;二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收住新的养员包括接收其他养老机构劝返的有养员。三是已请假出院的养员,在未解除疫情前不接收返院,养老机构需提前与家属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四是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上、下班及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五是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体温测试及出、入院等各种记录。

四、进一步加强机构日常防控。一是积极沟通卫健等部门,做好相应消毒用品、必备药品等物资储备工作。二是要加强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管理,认真做好与亲友接触排查、登记册、体温检测、必要消毒等工作。如有接触疫区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在卫健部门指导下采取排查和隔离措施,不得安排上岗。三是要做好养员日常体温检测和服务巡查,发现老年人、儿童和工作人员有感染症状的,应及时送诊并报告及时跟进做好机构内隔离、消毒等工作。四是要加强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室内通风、清洁卫生、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等感染控制工作。五是要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心理情绪变化,及时处置相关应急事件。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加强管理服务人员、老年人和儿童宣传教育,普及感染防控基本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群体活动。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和儿福机构领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员工培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六、进一步强化追责意识。一是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掌握来自社会各层面的情况反映,并做好相应处理和处置。二是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造成影响或后果的各类人员,必须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徐天学,联系电话:13841433949

       段新宇,联系电话:1569424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