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民政新闻>详细内容

民政新闻

市民政局推动村规民约工作取得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3 13:30:10 浏览次数: 【字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规范,凝聚城乡基层群众力量,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司法厅、农业农村厅、省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民函〔2019〕6号)精神,本溪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而后又下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的通知》。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民族差异、人口构成、风俗习惯、历史文化和矛盾问题解决等因素,体现各村(社区)的特点,在规范居民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把引导优秀民风民俗作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体现居民群众的合法意志。我局自文件下发以来,组织各县区对现有287个村规民约、157个居民公约开展自查,并制定了简便易行自查标准。截至目前,全市新制定居民公约35个,修订村规民约52个、居民公约65个,村规民约工作取得实质成效,下步逐渐约定俗成,形成公序良俗,积极构建新时代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