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调查摸底工作
日前,市民政局、市残联转发了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辽民传字〔2019〕40号),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调查摸底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调查工作分两种。一是调查人员情况。为本市户籍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户中的16周岁以上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人除外)。不包括农村特困人员。
二是调查机构情况。分为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养老照护服务机构。残联组织负责调查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可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服务的情况(包括列入“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且不属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民政部门负责调查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可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服务的情况(包括已托养的残疾人数量)。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预计于10月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