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推动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 标准提高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工作全面开展。4月份,市民政局开始调研并及时梳理各县区反馈的关于提标相关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各类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工作如何操作,同时制定了我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工作方案;5月份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标标准,并进行所需资金测算,并向市政府分管市长汇报我市低保提标工作情况及拟提标文件。市政府副市长于庆伟还专程到我局调研提标工作,研究修改提标工作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通过我市提标工作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30日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25号);6-7月份开展县(区)、乡(镇、街道)各级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提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宣传提标工作;7月份已经全部按照新标准发放城乡低保金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
截至目前为止城乡低保对象22505户、37431人,特困人员4286人在此次提标中受益,我市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