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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全力推进低保兜底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9-08-01 11: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召开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市社会救助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贫困县区民政局长专题会议,围绕落实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全力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一是推进提标文件落实。4个市认真落实省政府低保提标文件要求,平均增幅达11%。从71日开始,4个市均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审批,并对已在册的低保对象按新标准重新核算低保金。二是再次放宽申请条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实际,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收入条件,由家庭年人均收入在3倍低保标准以内放宽到4-5倍。三是合理核计家庭支出。在赡养费计算上,结合赡养义务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支付能力,可按原计算标准的50%左右进行核减;在车辆、大型农机具等财产认定上,经过当地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综合认定后,依据真实所有和使用情况予以确权;对灵活就业人员实施务工成本核减,按平均值计算;对贫困家庭中的大中专学生开销支出、重大疾病住院费用支出、多种慢性病的定额支出等合理核减支出,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四是落实低保渐退制度。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立不少于1年的延退期,延退期内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通过落实低保延退期制度,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五是开展入户核查活动。民政与当地扶贫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信息比对,随时掌握当月的“两个纳入”的数量、动态变化等情况。组织深入展开“百日兜底”核查行动,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不少一户、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