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溪市关于上报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由本溪市民政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本溪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邮编:117000;电话:024—43841799;E-mail:bxsmzj@126.com)。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继续加强
全市城乡低保及边缘对象23929户、4117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8亿元。特困人员4131人,全年发放救助供养金3493万元。
1.举全局之力完成2个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在困难极大的情况下,勇于担当、科学统筹、积极协调、高效推进,实际投入约2.2亿元的市殡仪服务中心(殡仪馆)搬迁改造项目、预算投入6370万元的市失能老人养护楼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行,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任务。
2.社会救助水平继续提升。城市低保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均提高6%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10%。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7.8%,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8%以上。我市城镇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均处全省前列。
3.大力实施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通过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新农合,实施门诊、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费用补偿额度达到占统筹医疗费用的92%左右。全年城乡医疗救助116624人次、3288.66万元。
4.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开展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排查行动,在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和管理政策衔接的同时,创新开展慈善助力精准扶贫“一户一策”帮扶项目,市县两级慈善会共投入600万元用于今后开展精准扶贫。
5.完成自然灾害统计等减灾工作。完成5月29日本溪县局部风雹灾害、7月局部地区旱灾的报灾、核灾工作。完成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对农村低保户、边缘户、分散五保户政府全额补助,全市承保农户39143户,参保额117.4万元。
6.加强社会救助基础工作。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筹资143万元建成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四网合一”信息平台,实现网上信息化核对。
(二)基层社会治理继续改善
1.村居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全市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在救助、殡葬、社会组织三个领域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强化。完成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党政机关办协会”整改工作。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注销登记42家,依法强制撤销登记60家,责令整改86家。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依法取缔“新天地教会”和“本溪市化工协会”等6家非法社会组织。
(三)基本社会服务继续优化
1.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印发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全年新增养老机构9家,新增床位600余张。落实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政策,发放补贴资金近600万元。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被确定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等社会福利政策全面落实。
3.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家庭监护责任和控辍保学政策。
4.殡葬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清明节等祭祀高峰期实现平安目标。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
1.拥军优属工作有序推进。为60名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生活补助金30.24万元,安排18名军嫂进社区工作,52名驻溪部队子女到优质中小学校就读。投入资金400多万元,解决部队建设问题8个。
2.抚恤补助政策全面落实。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5228.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8.4%,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866.5万元。退出现役分散安置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提高6.3%以上。启动新一轮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工作。
3.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41人全部安置到位;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927万元;全力做好涉军稳定工作,涉军群体总体稳定,去省进京集访为零,全省唯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0条,其中主要包括:
1.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知道标准的通知本民发〔2018〕31号
2.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本民发〔2018〕6号
3.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民发〔2018〕89号
4.本溪市民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本民发〔2018〕7号
5.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本民发〔2018〕5号
6.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或特困供养情况集中核查的通知本民发〔2018〕2号
7.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扶贫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本民发〔2018〕28号
8.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民发〔2018〕36号
9.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本民发〔2018〕70号
10.本溪市民政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办理程序的通知本民发〔2018〕69号
11.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零工收入”标准的通知本民发〔2018〕44号
12.本溪市民政局本溪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核对机制的通知本民发〔2018〕67号
13.关于印发《本溪市因病(残)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本民发〔2018〕77号
14.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
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保护辅助疏导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民发〔2018〕19号
15.本溪市民政局关于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堵点问题的紧急通知本民发〔2018〕34号
16.本溪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和信息录入的通知本民发〔2018〕33号
17.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2019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民发〔2018〕78号
18.本溪市民政局本溪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本民发〔2018〕73号
19.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检查的通知本民发〔2018〕4号
20.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的通知本民发〔2018〕3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 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5条,按规定公开25条。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为免费公开,无任何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无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案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微博、微信等宣传手段的利用还有待提高;二是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系统利用能力还有提升空间。将不断完善,力争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本溪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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