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3-00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 成文日期: | 2021-04-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现将《本溪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溪市民政局
2021年4月**日
本溪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以及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满足居民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方式,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优质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2021年4月30日起,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的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可在本市任何一个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总结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经验,为推进婚姻登记“跨省办理”打下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按照国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合理设置分区,优化功能布局。
(二)强化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各县(区)按照婚姻登记业务量配齐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重点城区根据业务量变化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为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提供组织保障。
(三)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网络环境,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应用,配齐高拍仪、激光打印机等智能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有序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核对,发现错误信息、遗漏信息要及时修正、补录,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婚姻登记准确性。
(四)健全婚姻登记应急保障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数量。特别在结婚登记高峰期,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为居民婚姻登记需求提供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满足居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实际需求,要把婚姻登记服务作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民生工程抓好落实。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多措并举推进跨区域婚姻登记办理工作,重点抓好场地建设、设施配备、人员配备、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取得成效。
(三)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梳理总结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对各县(区)可操作性强、创新性强的工作举措进行宣传推广,及时报告总结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加以研究解决,为实现“跨省通办”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