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mzj-2021-00009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民政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批复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主题分类: 履职依据
发布日期: 2021-02-20 成文日期: 2021-0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民发【2021】4号
关键词: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批复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13:45:17 【字体:

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溪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批准预算,批复你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指标4439.15万元,其中市彩票发行中心505.4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84.08万元。按照国家、省对于压减支出的要求,市财政局在2021年预算执行中对各部门的相关支出进行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本溪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一并批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涉及资金660万元。你单位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推进绩效监控和自评,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要严格执行基本支出政府采购计划,落实项目支出采购计划。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

 

附件: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本溪市彩票发行中心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本溪市民政局

                                2021220

 

附件1:2021年本溪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文本(3).doc

民政局01部门预算批复表2021(3).xls

附件1-本溪市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3).xlsx

本溪市民政局项目绩效目标批复(3稿2.1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