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1-0000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批复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履职依据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 成文日期: | 2021-0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民发【2021】4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批复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溪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批复你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指标4439.15万元,其中市彩票发行中心505.4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84.08万元。按照国家、省对于压减支出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将在2021年预算执行中对各部门的相关支出进行压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本溪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一并批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660万元。你单位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推进绩效监控和自评,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要严格执行基本支出政府采购计划,落实项目支出采购计划。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
附件: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本溪市彩票发行中心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本溪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0日
附件1:2021年本溪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文本(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