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3-0010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的征求意见稿》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8-02 | 成文日期: | 2023-08-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的征求意见稿》解读
一、出台背景、发文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31号)
二、主要内容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按规定用于为居住在本溪市范围内且具备本溪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预期目的
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本溪市市级财政资金和各县(区)财政资金配套,面向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在设施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全力打造具有本溪市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2024年6月底前,全市计划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200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2400人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本溪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