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2-0009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方面的提案(1135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方面的提案(1135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杨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方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努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升级。目前,我们争取6373万元资金投资兴建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失能老人养护楼,占地1.5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设计床位350张,专门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康复、养护服务。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市民政医院,并获卫健委审核通过为一级医院,医务人员24小时为老人服务,每日查房一次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做到了小病不出院就可得到医治,疑难病症及时通知家属并备有全套救护应急设备。院内药房存有老人日常所需的各种药品。每年为老人进行两次体检。下一步,该院将通过推行标准化养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作用,引领各类养老机构更好地为山城老人服务。
二、持续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我市依托人社部门、市福利协会对全市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4年来累计培训护理员3000余人次,目前全市养老护理员达到1391名,专业技能培训率达到60%,持证上岗率达到45%,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有所发展。下一步,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实施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配合人社、教育部门推动解决现有老年服务类职业教育缺项问题,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养老护理、中医养生等相关专业。积极配合卫健部门进一步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在143家各类养老机构与就近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的基础上,卫健部门也将适当放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准入条件,加快审批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同时加强医疗机构适老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向康复机构转型。
本溪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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