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5-0003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关于整治违规土葬及不文明祭祀行为的建议》(第413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关于整治违规土葬及不文明祭祀行为的建议》(第4135号)答复
姜振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违规土葬及不文明祭祀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防控体系。组织县(区)民政开展遵守国家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等政策的宣传,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讲、宣传栏张贴告示、文化墙绘写书画、主要街道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等方式,宣传普及国家殡葬管理等法律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办理殡葬事务。对有土葬倾向等问题,及时向丧者亲属宣讲政策,进行劝导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拒不改正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严格依法整治,规范殡葬秩序。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违规土葬、超标准建墓等行为的处置程序。对应当火化未火化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三沿六区"范围内的硬化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等违规设施。对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的,依法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生产销售棺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开展专项清理。
三、推进系统治理,完善服务保障。起草《本溪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从公益性公墓规划、公墓审批及管理、公墓建设、公墓经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细化。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对选择树葬、草坪葬等方式的给予奖补。强化殡葬服务机构保障能力,提升网络祭扫、代客祭祀等便民服务水平。
四、倡导文明祭祀,培育新风正气。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微信以及社区宣传版、横幅标语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节俭、低碳祭扫方式。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设置集中祭祀点,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绿色祭扫方式。
五、结合乡村振兴,合理布局公墓规划。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应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服务半径、人口密度、死亡率及今后全市发展趋势,处理好规划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截止目前,我市已起草《本溪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待县(区)规划面积与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核准后,制定全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本溪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