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mzj-2024-00076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民政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完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建议》(第3105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日期: 2024-06-11 成文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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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完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建议》(第310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1 15:34:33 【字体:

张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建议》收悉。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注,特别是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视,您提出的几点建议,也正是我们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努力推进的工作,现答复如下:

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2023年,我局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本溪市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本住建发202313号)。在全市选取6个社区(平山区1个、明山区1个、溪湖区1个、南芬区1个、本溪县1个、桓仁县1)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确保试点社区达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完整社区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

、试点内容

(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等标准规范和《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辽政办发〔2022〕35号)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综合配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有社区可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落实社区协商制度,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二、已完成工作

1.摸清底数。对辖区内社区现状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掌握社区范围内居住人群及人口结构、公共空间现状、公共配套建设等实际情况,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认真查找社区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确保调查摸底全覆盖、底数清。

2.选取试点。结合实际,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区,作为试点开展建设。也可优先安排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社区开展试点。

3.制定实施计划。指导县(区)对标《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逐条对照落实,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科学制定《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表》(详见附表)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建立台账。县(区)要按照试点目标任务,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建改造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实施台帐,明确各类责任主体,保证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2.加快建设。认真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聚焦适老化、适儿化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社区存在的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公共活动空间。科学制定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细化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工程质量,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建设任务。

3.强化管理。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

4.巩固推进。县(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可采取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试点社区的经验做法,促进社区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同时,加强对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真诚希望您能持续关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我们呼吁,共同推动社区建设取得更大进步。

 

 

                                                                                                               本溪市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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