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0-0009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 成文日期: | 2020-06-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民议字〔2020〕第11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民议字〔2020〕第11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何守勤、王佩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抗击疫情能力建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根据民政部门职责分工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我市目前主要做了两方面努力:一是持续提高社区工作者保障水平,社区工作者社会地位显著提高。2017年5月,我市下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溪市提高全市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17〕24号),从2017年5月1日起为所有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并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报酬标准由每人每月1750元提高到3000元;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由1730元提高到2600元,其他社区工作者由1705元提高到2300元。2020年2月4日,我市再次下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3号),从2020年1月1日起提高社区工作者发放职业水平补贴。其中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到4000元;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由2600元提高到3600元,其他社区工作者由2300元提高到3300元。社区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跃居全省各市第三位,社区工作者荣誉感倍增,岗位吸引力极度提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得到高标准落实。二是及时出台管理办法,全程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2017年5月26日,我市出台《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本政办发〔2017〕38号),对社区工作者的资格条件、进入渠道和程序、工作实绩考核、退出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各县区民政局作为社区工作者的管理主体,认真组织街道、社区进行落实,社区工作者管理不断规范。下一步,将根据《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做好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关于加强社会公益组织和队伍建设
目前,全市有慈善义工队伍30支,慈善义工志愿者3200人。我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28天(2月14 日至3月12日)中慈善志愿者累计参加社区疫情防控5713人次,平均每天205人次。
2月24日,市慈善总会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援鄂战疫,后方有我”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协调和组织全市慈善义工志愿者,面向援鄂医护人员家属开展服务活动。一是利用前一阶段积累的慈善捐赠资金,采购了前方急需的医疗防护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医用隔离眼罩、成人纸尿裤,木兰花牛奶、双花熟食(真空包装)价值20余万元,助力勇士们抗击疫魔;二是组织协调我市部分企业再献爱心,为出征的80名勇士家属,奉献一份“慈善项目爱心包”,包括一次性口罩、免洗手凝胶、双花熟食(真空包装)、木兰花牛奶、芝芯甜后糕点,价值7.6万元。三是以帮助疏导心理情绪、帮助采购生活物资、帮助提供出行车辆、帮助照料照护老人、帮助陪护接送子女、帮助制作简易餐食和帮助完成其它需要等“七帮助”为重点,开展志愿服务,切实解除援派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志愿服务采取公开义工志愿者的名单、联系方式,由有需求的援鄂医护人员家属选择志愿服务的专项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贴心服务活动,为顺利缓解和解决援鄂医护人员后方的必要之需,搭建了有效的沟通和服务平台。
本溪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3日
责任领导:刘亮
联系人及电话:鲍亮,43841756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