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mzj-2026-0013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溪市金属学会) | 主题分类: | 处罚/强制 |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溪市金属学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民罚决〔2026〕(002)号
当事人: 本溪市金属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21050073671126XA
住(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孙东升 职务: 会长
经调查,你会2021、2022、2023、2024年度连续四年未按照规定接受全市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年检截图等证据证实。
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你会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并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将你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你会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请于7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印章上缴登记管理机关。
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你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
联系部门:本溪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电话:024-43841730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