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mzj-2025-0016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本民发〔2025〕29号 关于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职责范围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民发【2025】29号 | |
| 关键词: | |||
本民发〔2025〕29号 关于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职责范围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民政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交往交流等对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的需求,本溪市民政局结合本溪地名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公共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履职范围划分
(一)市民政局职责范围: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建筑物门(楼)牌编码工作,延续负责本溪市中心城区城市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工作。
(二)县区民政局职责范围:
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南芬区民政局全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工作。
平山区民政局负责桥北街道全部和千金街道农村部分的建筑物门(楼)牌编码确认工作;
明山区民政局负责牛心台街道、高台子街道全部和卧龙街道农村部分的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工作;
溪湖区民政局负责火连寨街道全部和东风街道农村部分的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工作。
(三)特殊情况: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域内日月岛街道、石桥子街道的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工作,继续由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负责。若此后市委、市政府批准移交,按属地和属事原则由溪湖区承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交往交流,尤其是办理不动产、户籍、企业等审批登记证件、文件的前置必填项目,是网购、物流、快递、通信等需关注内容,社会关联、关注度较高,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予以高度重视。
(二)切实履职担当。各县、区民政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自身工作实际,为该项工作选配得力人员,尽快创建完善本地门(楼)编码标准地址管理信息库和“一张图”,扎实开展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的地名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各方需求。
本溪市民政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