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mzj-2023-00166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民政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草稿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15 成文日期: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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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草稿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5 16:15:01 【字体:

按照要求,现将《本溪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发文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精康融合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辽民发〔202331)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疾人联合会拟定了《本溪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设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心,站、点)、完善服务网络。

(二)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搜集整合基础信息、建立科学的转介登记机制、完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康复转介机制。

(三)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丰富服务模式和内容、推进服务形式多样化。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深入挖掘专业人才、强化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督导培训、提高康复服务人才保障水平。

(五)拓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六)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活动建立服务记录和监管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扶持行业组织、发挥正面宣传和社区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