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mzj-2024-0015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和《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印发《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和《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根据《辽宁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和《辽宁省民政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调整制定的《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和《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区民政局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
《关于印发<本溪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本民发〔2023〕52号)和《关于印发<本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本民发〔2023〕5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
2.本溪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
本溪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