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3-0015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劝散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劝散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经调查,“本溪市口腔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属非法社会组织。为有效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本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劝散决定。同时,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为更好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请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在本溪市域内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等)。举报电话:02443841730;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市民政局511室。
特此公告。
本溪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