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4-0011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高龄老人补(津)贴发放政策及发放补助对象、补贴标准有哪些? | 主题分类: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7-14 | 成文日期: | 2024-07-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高龄老人补(津)贴发放政策及发放补助对象、补贴标准有哪些?
1.根据《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本民发[2016]8号)文件
一、补贴对象
(一)高龄老年人。具有本溪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二)失能老年人。具有本溪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含60周岁)—79周岁(含79周岁)的以下残疾老年人和病残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本政办发[2010]17号):百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生活补贴;九十周岁至九十九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