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5-0007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关于调整我市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的提案》(第422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发布日期: | 2025-05-22 | 成文日期: | 2025-05-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关于调整我市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的提案》(第4222号)答复
梁忠福、刘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多次与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代市政府起草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已于4月23日正式印发,文件后附《本溪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单中明确了为我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为:80至89周岁老年人30元/人/月;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1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老年人200元/人/月,该政策于2025年7月1日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养老问题,携手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迈向更高台阶。
本溪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