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mzj-2026-0006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关于加强本溪市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的建议》(第503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关于加强本溪市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的建议》(第5037号)答复
王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溪市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加快补齐各层级平台设施“空白点”。目前,街道层面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有24家,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有12家,农村幸福院建设9家。下一步,将按照《辽宁省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引》,上半年完成《本溪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建设我市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培育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科学布局和优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空间布局、服务功能配套衔接,助力打造就近可及的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体系。
二、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一是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本溪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施方案》,通过电子消费券形式,对符合规定的养老服务消费给予40%—50%的补贴,切实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目前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7次、座谈会3次。累计发放消费券7281张,核销6327次,核销率86.9%,核销补贴资金338.23万元,直接带动养老服务消费1104.51万元,政策撬动作用初步显现,有效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二是守住安全底线,培育服务主体。优化机构遴选标准,重点吸纳居家服务机构、优质家政企业、物业养老企业参与,扩大供给主体。截至目前已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72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4家、评估机构7家。依托消费券结算回款,降低机构垫资压力,激发参与积极性,推动“养老+家政+物业”融合发展,构建就近可及、多元互补的居家服务网络。
三是市卫健委提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专业水平,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社区居家老人全覆盖,联合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康复护理等技能培训,推动“家庭医生+养老护理”联动服务落地,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监测、慢病管理、康复指导等专业医疗服务。
四是市卫健委强化基层医疗服务支撑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老年病、康复护理等相关医护人员,完善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功能,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三、丰富社区居家养老精神文化供给
一是扎实推进“情暖夕阳”公益时间试点项目。志愿者开展入户需求摸排、居家安全排查及健康监测,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服务,同步开展反诈宣传、智慧助老培训等志愿服务。
二是深入开展“智慧助老”专项行动。2025年累计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培训20场次,覆盖1684人次。
三是巩固建设银龄志愿服务专业队伍。2025年,已成立“蓝马甲银龄志愿服务队”,参与银龄志愿者达120人次,服务总时长24000小时,以志愿服务形式助力老年人安全保障,丰富老年群体社会参与渠道。
四是市卫健委联动丰富养老服务内涵,配合社区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养生讲座等活动,将健康知识宣传融入社区精神文化服务,同时协同做好独居、空巢老人的健康关怀工作,助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温度。
下一步,将继续丰富服务供给,增强养老幸福感。实施百家基层养老协会组建计划,健全银龄志愿服务机制,壮大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者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志愿服务精准度和专业性;常态化开展敬老爱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真诚希望您能持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我们呼吁,共同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