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mzj-2025-00035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民政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社区食堂建设推广力度的建议》 (第4017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05-09 成文日期: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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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社区食堂建设推广力度的建议》 (第401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09 11:01:40 【字体:

孙秀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社区食堂建设推广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现状

2024年12月,我局制定印发《本溪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民发〔2024〕27)。截至2024年底,我市共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20家,召开2次全市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研讨会与部署会。成功申请上级专项资金238万元,按因素分配法会同市财政局下拨至已具备助餐条件的地区。

二、谋划2025年老年助餐发展

为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局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一是在南芬区召开全市“物业+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模式现场推进会,市政协,致公党本溪市委,市委党校,市、县区两级民政、住建部门,以及街道、物业公司代表近80余人参加,推广南芬区东鑫物业数字化智慧服务为先进经验二是印发了《2025年本溪市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本民发20256),2024年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部署我市2025年老年助餐工作计划。三是组织各县区民政部门召开老年助餐点位建设指引研讨会,并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会,讨论制定《本溪市养老助餐点建设指引(参考)》(本民监函20251),为基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明路径。四是与市发改委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相关问题达成初步意见,同时到辽东水务公司对落实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的具体工作流程方面进行商讨。启动对全市老年助餐服务点位调研走访工作,做好政策指导。目前已完成全市现有20家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调研走访,初步了解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六是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关于招募老年助餐服务技术支撑服务的公告》。

按照市住建局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2025年,市住建局将继续组织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在建设工作中,鼓励试点社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尝试开设社区老年食堂。同时,继续督促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引导物业企业拓展服务项目,以物业小区为基础,尝试“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配合市民政局宣传动员社区食堂建设。

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我县现在暂时没有成型的社区食堂建设,但是在2025年底,根据本民发〔2024〕27号文件要求准备联系现在已经成型的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二、统筹联动加大建设力度:由于新建食堂的流程比较繁琐,因此我县准备联系现在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快餐店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餐饮服务,解决吃饭难题,特别是为老年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

三、政策鼓励加大优惠政策:按照辽民发〔2024〕5号通知和本民发〔2024〕27号通知的要求可以给予相应的税费优惠,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给予每人每餐适当的补助。

四、规范标准加大引导力度:按照要求我县将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食品安全方面联合市监局加大管理力度,为老年助餐服务提供良好的氛围。

按照平山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平山区截至2024年底,已建成4个社区食堂,餐位近200个,每日供餐超400份,有效解决了周边社区居民做饭难,吃饭愁的问题。2025年,平山区将继续以“服务居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争取上级拨款,鼓励企业参与,大力推进建设社区食堂,力求做到“物美价廉、菜品丰富”,切实解决周边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让他们不再为就餐忧心,让居民感受到温暖。

按照明山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明山区共有养老机构50家,其中,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模式养老机构各1家。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养老服务质效,我区不断拓宽养老服务范围,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

一、探索“养老服务中心+助餐”“养老机构+助餐”“社区+物业+助餐”等老年助餐服务。通过分步实施,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助餐服务圈。

二、幸福长者食堂运营不断创新。陆续开展卧龙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明山区民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明山区东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家老年人助餐点位,解决特困人员用餐需求,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幸福“食”光。

按照溪湖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针对推广社区食堂建设这一建议,溪湖区民政局将严格落实市民政局关于社区食堂建设相关要求,制定符合本区的社区食堂建设运营方案和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辖区社区助餐食堂建设。2025年计划在河东、彩屯地区设置两个老年人助餐点,通过机构补贴、政府扶持的形式,为周边区域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同时也可满足青年独居群体、有孩子没时间做饭的双职工家庭乃至对稳定三餐有需求的群体就餐需求。

按照南芬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规范养老食堂运营方式。目前,南芬区已建设社区养老助餐食堂2所,分别为仕和园养老食堂与龙湾养老食堂,日均总服务量达100-150人次。我区规范两家养老食堂运营方式,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习惯,做到营养丰富、合理均衡;就餐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每次就餐后应进行清洁,同时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放时间、服务范围、餐品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员工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等上墙公示。

二、出台优惠政策。根据《本溪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本民发〔2024〕27号)要求,我区制定《南芬区养老助餐实施方案》,明确养老食堂助餐补贴标准,一是对于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每天助餐补助2元,以减轻经济困难老年人就餐经济压力;二是对于实际运营满一年、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年度就餐人次达到标准的助餐机构,一次性给予运营补贴,以确保养老食堂长久运作。

三、加大推广与建设力度。目前我区虽有两家社区养老助餐食堂,但只局限于南芬街道居民用餐,并未完全覆盖南芬区全域。下一步我区将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养老助餐食堂建设,实现社区养老助餐食堂全覆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助餐食堂上门送餐,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三、下步工作安排

推动社区食堂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主城区26个街道均有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点,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实惠、便捷的就餐服务。

一是监管补贴发放。我局拟招募具备人脸识别技术的服务商,确保低保、特困、高龄老年人及时享受助餐补贴

二是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民水、民电、民气政策。目前我局已与市发改委沟通,将由发改委协调各相关部门,并制定印发相关享受民水、民电、民气政策文件。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真诚希望您能持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我们呼吁,共同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本溪市民政局

      202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