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0-0009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1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民议字〔2020〕第8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1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民议字〔2020〕第8号
孙洪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禁止销售祭祀用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祭祀故人每逢春节、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祭祀节日,街巷道口、小区周边空地焚烧黄纸现象较为常见。这类陋习严重影响市容卫生,污染城市环境,存在火灾隐患,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民政部门针对祭祀烧纸实际情况,重点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减少祭祀焚烧黄纸等不文明行为。
1、协调市场监管单位,开展经营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执法检查,做到有卖必查、违法必罚。协调综合执法单位,依法查处祭祀焚烧黄纸等违法行为。
2、协调市文明办,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教育活动。
3、制定本溪市文明祭祀、禁烧黄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使管理工作常态化,形成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监督考核措施,提高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
4、协调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等祭祀日,组织基层单位人员、社会志愿者在重点地段开展禁烧黄纸说服劝导工作。
5、组织城区各办事处、社区开展各类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文明祭祀活动,主题突出文明、节俭、环保、绿色祭祀理念。
上述各项工作如不受武汉病毒防控影响,今年3月底将组织落实到位.
本溪市民政局
2020年3月6日
责任领导: 刘亮
联系人及电话:刘振武,43841717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