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19-0006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调整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参加公益性岗位条件(待遇)的建议》(第2058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5-27 | 成文日期: | 2019-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调整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参加公益性岗位条件(待遇)的建议》(第2058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民议字〔2019〕第2号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调整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参加公益性岗位条件(待遇)的建议》(第2058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朱丽艳代表:
您在本溪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参加公益性岗位条件(待遇)”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已经采纳您的建议,调整有能力参加公益性岗位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收入核算标准。具体调整政策情况如下:
目前,正在对2017年3月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共同出台的《本溪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们将调整有能力参加公益性岗位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收入核算标准内容加入此政策。规定如下:政府为困难就业人员安排公益岗位的,按照实得公益岗位工资的65%计算收入。这样既能保证参加公益性岗位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能够继续保留低保身份,享受低保待遇和其他专项救助,又核算了一定收入,相对无收入的困难人员相比,更公平、公正、合理。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保障。
2019年1月29日
责任领导:
联系人及电话:宋思宁 43841799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