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2-0010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 主题分类: | 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民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市管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区人工地理实体及全市跨县(区)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城区建筑物门(楼)牌编码标准地址确认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发展养老服务业,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收养工作,负责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工作。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维护稳定和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65.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7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3.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89.55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91.9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468.79万元,降低69.4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444.66万元;二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82.41万元。
(二)支出总计1965.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7.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9.2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8.47万元
2.项目支出122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615.6万元,降低64.7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46.2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761.8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53.1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以支定收,资金无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73万元,项目支出1227.7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5.51万元,比上年减少3615.6万元,下降64.7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6.2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761.81万元。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8万元,其他支出411.2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72万元,包括: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17.3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5.9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4万元,主要是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38.58万元,包括:
住房改革支出38.5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3.其他支出411.22万元,包括: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11.22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初预算少支出3.8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8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03万元等原因。比2020年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2.53%,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2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34万元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34人,0.3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47万元,同比增加110.25万元,增长124.97%,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3个,涉及资金2402.9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未发现预算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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